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广西日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
《广西日报》(2025年01月21日第004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悉心指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促进审判执行提质增效,推动全区法院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自治区高级法院收案1.76万件,办结1.49万件。全区法院收案110.51万件(其中新收98.81万件,同比下降5.32%),办结94.17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98%和7.81%。25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36个集体、34名个人获全国、自治区表彰。
一、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
落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要求,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着力保安全、防风险、促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51万件,办结4.14万件,判处罪犯5.83万人,同比分别下降11.79%、13.32%、7.15%。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处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赌博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614件4865人,维护边境管理秩序。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法治助力平安家园等“五个家园”建设,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平等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团结。钦州钦北区法院大寺法庭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82件360人,精准“打财断血”,追缴涉黑恶财产1.31亿元,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95件2833人,对“一杀多”、报复社会等重大恶性犯罪,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故意杀人造成四人死亡的杨某伟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198件4739人,对大宗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犯罪分子、累犯等依法重判。黄某彬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实施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该案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排查、研判各类涉诉风险,防范在先、发现在早、解决在小。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18条意见,切实化解涉诉信访矛盾,院庭领导包案化解1309件;推进“有信必复”,广西法院信访答复率89.47%,排全国法院第九位。
着力维护人民安宁。依法惩处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71件,涉及金额18.07亿元。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6820件,护好老百姓“钱袋子”。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权假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09件,维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审结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55件122人,守护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依法惩治侮辱诽谤、“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犯罪,维护清朗网络环境。正确适用醉驾刑事案件新规,审结醉酒危险驾驶罪案6688件,同比下降18.83%。
服务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重大风险,审结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71件298人、金融纠纷案件8.04万件,参与开展不良资产清收追缴专项行动,清收回款96.5亿元。协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案件112件183人。依法审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1.3万件,推动18个房地产项目解困续建,助力“保交楼”“保交房”。桂林临桂区法院妥善审理某地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保障秀兰郡府小区2000多户购房人权益。审结破产案件701件,盘活资产72.69亿元,坚持可重整的不清算,34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南宁中院妥善审理某电力公司破产和解案,企业恢复经营,3600多名职工权益得到保障。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纪法衔接,协同推进清廉广西建设。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615件662人,其中原厅局级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93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依法审理原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犯罪案件74件79人。加大追赃力度,追缴到位8.21亿元,不让贪腐分子享有不义之财。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配合33家单位3200余人次到高级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发挥“案件资源”的警示教育作用。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适用非监禁刑和免予刑事处罚1.61万人,依法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8万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二审、再审改判刑事案件710件。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与司法厅、广西律师协会开展工作会商,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坚持“应救尽救”发放司法救助金4235.65万元,减免缓交诉讼费7462.79万元,保障“弱有所扶”。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做好调解协议司法审查,司法确认调解协议3.25万份,保障调解效力。深化诉调对接,发挥与总工会等13家单位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全区法院引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6553名调解员开展调解,成功化解32.56万件诉前纠纷。普遍运用“法院+工会+人社+N”多元解纷机制调解劳动争议,来宾市法院的做法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巴马县法院设立“康寿”调解室,84.21%的旅居康养纠纷通过非诉化解。坚持办理与治理齐抓,发出司法建议577份,推动堵塞漏洞、完善治理。北海市法院针对物业服务纠纷多发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全市此类纠纷同比下降49.5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创作微电影、微视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法治故事,《彩礼八万八》《贝侬和谐歌》等6部作品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金法槌奖”。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护航高质量发展
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做实为大局服务,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公正、高效、便利”上持续发力,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31.29万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071件,保护守信践诺、弘扬契约精神,惩处恶意违约、失信逃债等行为。出台服务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21条意见,在促进投资、贸易、消费、资金流动、物流畅通等便利化中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与重庆市高级法院等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强化省际司法协作,共同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持续落实服务保障平陆运河建设12条措施,沿线法院设立5个巡回法庭,前移解纷关口,妥善化解运河建设过程中的矛盾纠纷201件。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降低企业解纷成本。成功调解、促成深圳某信息公司与北海某信息技术公司继续履行股权收购协议。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失信惩戒预警提示和宽限期制度,推行预处罚告知,及时修复主动履行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用,发布失信企业数同比下降31.8%,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玉林中院在执行某集团公司与某船动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做活“放水养鱼”,以资产抵押促成执行和解,债务企业脱困重生后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1.57亿元。持续开展“桂在执行·惠企暖企”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企案件14.26万件,执行到位254.39亿元。北海海事法院高效做好某涉案船舶扣押、解封工作,外国当事人在感谢信中表示“增强了对中国法官和中国海运营商环境的信心”。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与自治区工商联等单位共同举办首届广西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发挥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作用,积极参与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八大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115件147人,依法助企“挖蛀虫”“打内鬼”。防止把民事纠纷刑事化,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错案3件4人,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服务创新发展。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659件。审理某科创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降低网络风险、净化网络环境提供明确指引,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全区法院在产业园区设立法庭或巡回法庭46个,依法妥善处理涉园区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纠纷,常态化深入园区开展普法宣传、答疑,促进企业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梧州万秀区法院粤桂法庭联合园区管委会,化解涉企纠纷40多件,涉案金额1亿多元。贺州、贵港市法院开展“暖企服务月”“护企优商”等行动,主动走访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化解涉企纠纷。陆川县法院成立香都巡回法庭,依法保障香料产业发展。扶绥县法院妥善办理涉园区用地纠纷案件,累计盘活土地400余亩。
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基本农田等案件84件,助力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支持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审结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案件2315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妥善审理侵占惠农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等犯罪案件,严惩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处理涉乡村旅游、精品民宿、生态农业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矛盾纠纷,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柳州、梧州、百色等市法院加强对“柳州螺蛳粉”“广西六堡茶”“百色芒果”等知名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助力“桂字号”农业品牌做大做强。
服务美丽广西建设。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理念,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原则,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380件、民事案件3528件、行政案件2445件,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连续三年下降,八桂大地“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越擦越亮。桂林中院审理的晋某等人破坏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旅游纠纷典型案例。加强协同治理,深化漓江流域、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多部门协同保护,与广东、福建、海南等省高级法院建立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柳州、来宾中院与黔南、黔东南中院签署协议,共筑都柳江—融江—柳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开展司法保护候鸟迁徙通道、东黑冠长臂猿栖息地主题宣传活动,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
服务扩大对内对外开放。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477件、海事案件503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459件。深入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建设,在边境地区设立9个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讼、仲裁、调解联动工作站,发布涉东盟商事贸易合同示范文本,持续打造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优选地。适用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南宁声明》“推定互惠”原则,依法承认和执行泰国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用司法纽带增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互信互惠。那坡县法院运用涉外民商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妥善化解了一批涉越坚果贸易纠纷。审结涉港澳台案件443件,维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建设大局。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审结行政纠纷案件1.22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224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与司法厅联合举办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违法行政行为通过复议程序自行纠正。协同全区85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行政争议1189件,一审新收行政诉讼案件连续三年下降。持续深化府院联动,落实“三长”会商+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在办理破产案件、化解地方债务、“保交房”、生态保护等方面加强良性互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贵港中院通过“首案示范”,办理一案成功化解高铁站前广场项目1135户征收补偿纠纷。
三、做实司法为民,保障民生福祉
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人民法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人民至上”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涉民生案件,做实司法为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办好百姓身边案。民生无小案。审结涉教育、就业、养老、住房、医疗等纠纷案件9.18万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问题。关注就业这个最基本的民生,平衡促进平台经济发展和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审结涉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新业态劳动争议等案件1.15万件,开展治理欠薪行动,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余元。南宁兴宁区法院联合有关部门,成功调解一起长期拖欠农民工报酬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十大案例。正确适用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彩礼认定及返还等规则审理婚姻家事案件5.48万件,协同妇联等单位联动化解婚姻家事纠纷,依法惩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全区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26份。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继承纠纷典型案例。
努力兑现胜诉权益。采取多种措施综合解决执行难,全区法院执结案件27.54万件,执行到位401.53亿元,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8.12个百分点。引导法官在调解、立案、审判环节一体考虑后续执行工作,强化调、立、审、执高效协同,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做实判后释法说理、督促履行,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10.15个百分点。加大执行环节多部门联动配合,公安、检察、发改委等部门认真落实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犯罪、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限制高消费19.89万人次、限制出境249人次,司法拘留2374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6人,以强制手段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加强执行监督,对久执不结案件开展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案件1.34万件。梧州、贺州、河池等地法院与粤、湘、黔相关法院建立跨域执行协作机制,异地执行了一批积案难案。开展执行工作“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促进提升执行成效。
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建立立案窗口标准化工作规范,做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深入推进诉讼服务电子化、在线化和“一网通办”,全区1.07万名律师注册运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全区法院网上申请立案55.64万件,电子送达63.81万件。自治区高级法院统一接听全区12368来电28.44万次,推行“接诉即答”“接单即办”,畅通当事人联系法官渠道,人民群众诉讼服务满意度92.18%,排全国第五。南宁市法院探索全域诉讼服务,当事人可在全市任一法院申请立案、阅卷、补充诉讼材料等,减轻当事人诉累。
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多维格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审结性侵、虐待、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1969件。对长期强奸多名幼女、罪行极其严重的梁某林、叶某聪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判处33名被告人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斩断伸向祖国花朵的“黑手”。对未成年人犯罪不纵容,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05件2724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犯罪记录封存,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助力治理校园暴力、欺凌,综合考虑欺凌强度等因素判决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南宁武鸣区法院审理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依法判决侵权人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与监护人共负赔偿责任。审理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位置予以考量,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590份,督促失责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相辅相成、共同发力,全区法院1459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2755场次。自治区高级法院打造“壮志少年”法治宣传品牌,与教育厅、司法厅等在玉林联合举行开学法治第一课直播,获1000多万人次点赞。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涉军无小事,依法打击危害国防利益犯罪行为,审结损害国防光缆案件40件,审结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犯罪案件11件。加强军地司法协作,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畅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积极营造尊崇军人、关心国防、支持强军事业的浓厚氛围。凭祥市法院一体推进涉军维权、法治宣传和军地文化共建,打造国门拥军品牌。
四、坚持守正创新,保障公正高效审判
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公正高效审理每一个案件”价值取向,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年”活动,促进办案提质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落实司法责任制促提质增效。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落实院庭领导阅核制,优化重点案件监管方式,院庭长阅核44.5万件;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通过组织化行权强化对审判工作制约监督。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区法院院庭长结案62.72万件,占结案总数的66.6%。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全区法院因考核不合格、个人申请、违纪违法等退出法官员额54名。
加强审判管理促提质增效。遵循司法规律,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作用,常态化定期对全区法院审判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研判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审判质效。案-件比、上诉率、执行到位率、二审开庭率等指标同比趋优。进一步强化审级监督,规范和加强提级再审,坚持当改则改、慎重发回、有效终审、定分止争,避免程序“空转”。加强审判监督指导,注重运用全国法院“法答网”、案例库,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统一裁判尺度。
强化科技赋能促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利用信息技术严格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延长、案件流转等实时监控,引导审判活动规范高效开展。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推动全流程依托电子卷宗办案、归档。完成与19个监狱的网络互联互通,远程提讯、文书送达等更加便利。智能化改造广西电子法院、在线诉讼广西平台、信访管理系统,打造“指尖诉讼”。
五、从严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之以恒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不断夯实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专题读书班、法院院长提升司法能力研讨班和青年干警理论学习系列论坛,推进政治轮训全员覆盖,引导广大干警牢牢把握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增强“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意识。抓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在整改中提高政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持续打造“党旗引领·法耀八桂”党建品牌,用党建引领司法审判工作。
持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法院”,开办“广西法院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优秀法官、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举办各类培训班43期,参训人员1.93万人次。加强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与高校联合培养涉外、知识产权、商事审判等专业化人才,评选“办案能手”“执行先锋”“诉服标兵”190名。结合审判实践强化理论研究,24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坚持以文化人、培根铸魂,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创新建立高级法院与市级党委联合巡察(巡查)工作机制,对3个市中级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在线上开展审务督察15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区有66名法院干警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导向,80%的员额法官配备在基层法院,为基层法院遴选法官253名。推行法官助理“省级统招”,有效解决边远困难地区法院招人难问题,出台措施鼓励持C证法官考取A证。建立上级法院帮扶相对薄弱基层法院新机制,以点带面促进全面建强基层法院。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全区设有321个人民法庭,过去三年累计创建96个“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在此基础上,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贺州八步区法院桂岭法庭创新调解工作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典型案例。东兴市法院江平法庭创新“八步解纷法”,妥善化解当地渔业纠纷。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法院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一年来,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举措。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7件。做好代表日常联络工作,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3150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自治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16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及时反馈。邀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参加法院活动3068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各类抗诉案件和民事再审检察建议349件,常态化与自治区检察院开展工作会商,全区法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74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共有2.96万人次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31万件,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加强裁判文书上网,规范庭审直播,发布审判白皮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让公平正义可视可感。
各位代表,我们深切体会到,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府、政协、社会各界有力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区法院干警顽强拼搏的结果,同时离不开监察、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热忱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真挚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能力需持续增强。二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需进一步做深做实。三是一些案件办案质效不高、效果不佳,定分止争、实质化解矛盾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司法权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决不能松懈。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区法院将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等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审理每一个案件,推进全区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以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广西实践。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司法能力,自觉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围绕中心,做实为大局服务。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跨境犯罪,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加强审判环节风险隐患排查,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坚决惩治腐败犯罪,助推清廉广西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服务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打造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服务扩大开放发展。
三是“如我在诉”,做实为人民司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用心用力审理好涉民生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对军人军属、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权益保护。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规范化。
四是稳中求进,做实严格公正司法。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公正高效审理每一个案件,更加注重释法说理、定分止争、实质性解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强化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加强基层法院建设,运用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系统,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锻造铁军队伍。一以贯之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注重关心关爱干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其它各方面监督,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清廉法院机关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干字当头,奋发有为、攻坚克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5-01-21 20: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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