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促进信用修复(人民时评)
刚柔并济促进信用修复(人民时评)
魏哲哲
《人民日报》(2025年12月09日 第 05 版)
开辟信用修复通道,既维护了司法权威的刚性底色,又释放了制度执行的人文关怀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组司法数据引发关注: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这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名单人数首次下降。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又有197.0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旨在增加失信成本,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一降一升的数字变化,不仅彰显了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显著成效,也折射出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推进社会治理的智慧。从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到信用修复“让守信者重获新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精准更务实。
惩戒失信人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会损害司法的公信力。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制度,是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一环。自2013年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累计有1800余万被执行人(次)履行了法律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可见,实施信用惩戒对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联合惩戒威力巨大,但需谨防“一刀切”或滥用。司法实践中,办案法官以强制执行措施上的“缓”换来企业发展的“进”、债权人的“得”,可以实现多赢。比如,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推行“随案引导”机制,将信用修复嵌入立审执全流程,在立案阶段列明失信风险及修复路径,审理中结合案情释明“积极履行可减免惩戒”的正向激励,在执行环节提供“履行期限协商”“分期还款方案”等个性化建议。创新司法执行方式方法,有利于敦促引导更多主体守信践诺。
有人会问,失信名单人数下降,是否意味着执行力度的减弱?答案是否定的,这反而是治理精度提升的体现。一方面,区分“有钱不还”的恶意失信与“没钱可还”的暂时失能,将惩戒锋芒聚焦到少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上,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为“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纾困,开辟信用修复通道,既维护了司法权威的刚性底色,又释放了制度执行的人文关怀,彰显出我国司法刚柔并济的温度与智慧。惩戒不是目的,而是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鲜明导向,从而使每个人都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失信后主动修复信用。
失信名单人数首降,照见社会治理的升级。这也启示我们,既需要提升执法司法的力度,更需要厚植价值关怀的温度;既需要用好“雷霆手段”,更需要春风化雨地引导。坚持系统观念,用好法治思维,在全社会涵养出履约践诺、重信守诺的文明风尚,才能更好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法治为信用护航。
2025-12-09 09: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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